楚天都市報訊 據新華社電 女生被社會“大姐大”帶走遭性侵,9名幼女被校長性侵長達11年,幼女被老師性侵感染性病……發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性侵案件頻發,影響之惡劣,幾乎到了讓人難以承受的地步。雲南雲縣校園性侵案近日告破,雲縣政府新聞辦5日通報稱,相關工作確實存在漏洞,對涉及此事的不作為、慢作為幹部進行嚴肅查處。
  本該受到呵護的孩子們,卻屢屢受到傷害。記者調查發現,當事人“失語”、侵害方“恐嚇”、監管方“包庇”,已成校園性侵案頻發的三大因素。
  平均不到3天就曝光一起
  近年來,“校園性侵”案被頻繁曝光。全國性公募基金會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相關數據顯示,2013年,全國僅被曝光的性侵兒童案件就達120多起,平均不到3天就曝光一起。
  記者採訪發現,性侵案件當事人往往“失語”。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婦兒心理法律咨詢服務中心曾在4年中受理兒童性侵犯個案29起,其中“私了”不成才公開的有7起,為孩子名聲及今後生活不願控告的有9起。
  廣東省政府督學鐘院生認為,長期以來,大家認為女孩子被侵犯是一種羞恥,會招致外人指責“不檢點”。因此一些受害人選擇緘默。要鼓勵受害學生舉報侵害人的不良行為,並防止她們受到“二次傷害”。
  “內部處理”需要反思
  “恐嚇威逼”屢屢成功。江西瑞昌62歲代課教師陶表功以“批改作業”等逼學生就範;楊啟發利用教師身份向受害學生進行欺騙、恐嚇;雲南性侵案受訪的一名學生說,許某某在當地是“大姐大”,不跟著去就嚇唬她們……
  因為被嚇唬就跟著走,因為輔導功課就容忍被侵犯,因為被警告“不要告訴家長”就真的閉口不言……歹徒為何能“輕鬆”實施侵害?華南理工大學法學教授徐鬆林認為,性侵案受害學生年齡普遍較小,自我防範意識較弱,一些年幼學生根本意識不到這是一種犯罪。
  “內部處理”需要反思。一些學校在處理校園性侵案時,總有一種“家醜怕外揚”的“包庇”心理。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明說,因為“師德一票否決”,一些地方在處理校園性侵案時,總想“內部處理”,迴避用法律解決問題,客觀上助長了一些教師實施犯罪時的僥幸心理。
  處理不能止於事後處罰
  專家指出,治理校園性侵,製裁犯罪者、追責監管人、建立預防網、加強性教育缺一不可。只有防範的“天網恢恢”,受害兒童才敢說出“壞人的秘密”,校園性侵才能止於“事前預防”。
  專家指出,我國一些性侵害案件的處理僅停留在“事後處罰”上,應該建立事前預防、緊急救助到事後治療輔導的預防性侵工作機制。“防範性侵害是一個系統工程,需要全社會一起參與,給孩子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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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雲南“女中學生被性侵案”追蹤
  四名官員被停職
  據新華社電雲南臨滄市雲縣“女中學生被性侵案”近日引起輿論熱議。受侵害女生究竟有多少人?涉案人員許某某是什麼人?教育部門和學校應負什麼責任?圍繞這些焦點問題,記者進行了追蹤採訪。
  雲縣新聞辦負責人介紹,經警方對雲縣民族中學全校女生逐一排查,被許某某帶出去吃飯的女生為17人,被性侵的女生有3人。另據警方提供的視頻,許某某說,她先後曾介紹4名女生給黃某某等人,一共收取了19000元,其中有一次“沒做成”,退還了4000元。
  雲縣新聞辦通報稱,許某某是一名21歲的女性,社會無業人員。經查,許某某以脅迫、誘騙等手段,將雲縣民族中學3名女學生帶給黃某某和李某某與其發生性行為。
  雲縣新聞辦負責人表示,雲縣縣委和縣政府認為,學生髮生了這麼大的事情,教育部門和學校肯定是有責任的,存在與家長溝通不夠、沒有及時發現問題等薄弱環節。
  雲縣新聞辦6日上午通報,對學校安全管理和監管工作負有責任的四人已被停職,分別是雲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、副局長徐艷聲,雲縣教育局安全辦主任李紹宏,雲縣民族中學校長陳和新,雲縣民族中學副校長羅金祥。
  (原標題:圖文:三大因素致校園性侵案頻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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