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快訊(記者 邢世偉)9月19日,記者從最高檢獲悉,針對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“7·19”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燒事故,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,對11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立案偵查,並採取強制措施。
  7月19日凌晨2點57分,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1309公里處隆回往洞口方向,一輛違法裝載乙醇的廂式小貨車與一輛大客車發生追尾後燃燒,造成1輛大客車、3輛貨車、1輛小客車燃燒,43人死亡、多人受傷。
  事故發生後,最高檢直接介入,成立了由最高檢和湖南省、福建省三級檢察機關組成的檢察調查專案組,對該事故在道路安全運營管理、危化品車輛運輸管理、肇事車輛登記註冊和年檢、危化企業監管、高速交警事故處置、客運車輛管理等環節是否存在瀆職犯罪等問題,進行調查。
  最高檢方面稱,檢察機關經調查發現,在滬昆高速“7·19”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燒事故中,安全生產監管、高速交警、道路運輸管理、公安車輛管理、質量技術監管等部門相關責任人存在失職瀆職問題。截至目前,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,對湖南省長沙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柳鐵進、湖南省高速交警支隊邵懷大隊隆回中隊中隊長陳剛、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運輸管理所運政股負責人陳建武、湖南省長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產品質量監督處處長朱楚才等11人立案偵查。
(原標題:滬昆高速43死特大事故 11公職人員被立案)
(編輯:SN1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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